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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做防洪报告-中北智汇
来自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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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8-10 15:02:23 关注次数  211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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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北智汇咨询),公司围绕客户的需求持续努力,与客户真诚合作,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水土保持方案、资金申请报告、(国家、省市)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评估、市场调查分析报告等领域构筑的专业优势,主要服务于甘肃、青海两地企业。

我们坚持诚信为本,品质为先,坚持客户利益高于一切的职业道德观念,深刻理解客户需求并积极匹配客户意图,主动承担责任,不断努力提升客户体验和满意度,成就客户,实现与客户的长期合作与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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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

许可范围及条件:

(一)

1、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2、建设规模等级(别)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3、不影响防洪,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4、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二)

 1、由具有相应水利水电资质单位,编制拟建涉水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2、提交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要求;

3、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或建设项目办理核准手续前,提交报告书进行技术;

4、属市级审批权限范围。 

(三)

1、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岸线利用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等专业规划,建设依据充分;

2、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3、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无不利影响,或者对不利影响可通过措施补救;

4、不妨碍行洪、不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5、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安全无影响;

6、不妨碍防汛抢险;

7、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适当;

8、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已达成协议; 

9、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或建设项目办理核准手续前,提交了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并进行了技术; 

 10、属市级审批权限范围。

申请材料: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申请报告和申请文;

2、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管理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图;

3、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报告;

5、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情况;

6、处理与周围毗邻者权益的协议文件和图件;

7、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影响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

1、申请书;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

3、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评审意见;

4、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及评审意见;

5、建设项目对水质等可能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6、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明复印件、联系电话、(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非防洪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审查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或受理通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经评审修改后的《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5、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和应急措施;

6、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意见;7、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8、授权办理委托书;

9、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明复印件、联系电话、(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1、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查申请报告和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2、拟报批水工程(预)可性研究(无可研阶段时为初步设计)报告(备案材料等);

3、水工程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

4、水工程建设所依据的有关文件,包括工程所在河流的综合规划报告、防洪规划报告及审批文件,拟报请审批(核准、备案)的水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无可研阶段时为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涉及取水的水工程,需提交水资源论证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

5、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6、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明复印件、联系电话、(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组织现场检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许可或批件,送达并信息公开。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3.《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4.《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5.《防洪法》第二十八条  对于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依照本法规定建设的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规定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公司名称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适用类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
咨询范围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
咨询电话15693250991
流程辅导
咨询国家其他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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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甘肃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甘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兰州可研报告,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北智汇咨询)成立于2018年5月。公司围绕客户的需求持续努力,与客户真诚合作,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项目申报、项目评估、市场调查分析报告等领域构筑全面的专业优势。中北智汇咨询创始团队秉承着“创造、分享、价值观、增值效应、合伙人”的核心理念,不断创新,打造优质技术咨询服务平台。我们的核心团队具备优异的教育背景,由行业资深专家、博士、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师、咨询师等专业人士组成。 目前,中北智汇咨询致力于人才创新意识的培养和创新活力的激发,为人才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平台,吸引了大批产业高端专业人才,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并形成咨询、调研、评估、管理等产品的布局,为各级政府部门、国内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提供有竞争力的调查研究解决方案和咨询服务。 我们坚持“诚信为本,品质为先”,坚持“客户利益高于一切”的职业道德观念,深刻理解客户需求并积极匹配客户意图,主动承担责任,不断努力提升客户体验和满意度,成就客户,实现与客户的长期合作与共赢。 面向未来,中北智汇公司将始终不渝地秉承服务国家、贡献社会的企业使命,积极探索走出一条企业化模式、市场化手段、智库型导向的发展道路,不断地为国家、企业、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卓越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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